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7年9月22日获批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内资股普通股,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1,176,660.00元[6] - 公司发起人以11,191.65万元按69.69%比例折为国有法人股7,800万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66.1%[13] - 公司现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421,176,660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20]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减少注册资本情形的,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情形的,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有权自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程序、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违法违规的董高监提起诉讼[30]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或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有权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诉讼[3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32] - 股东持有或共同持有公司股份达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在3日内向证监会和证券交易书面报告并通知公司、公告,期限内不得买卖[32] - 股东持有或共同持有公司股份达已发行股份的5%后,比例每增减5%,应按规定报告和公告,报告期及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不得买卖[32] - 持有或共同持有公司股份达已发行股份10%的股东,应在3日内向公司披露信息和增持计划,并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3]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35]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3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36] - 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36]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36]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4] - 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44]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54]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5]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且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3]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5] - 董事会每年更换和改选董事人数最多为董事会总人数的1/3[67]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7]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69] - 董事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情况[69]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就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70]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在离职后12个月内有效,商业秘密保密义务任职结束后持续至秘密公开[71]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9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4] -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10年[9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9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96]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8]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98]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固定股利支付率,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可不进行利润分配[99] -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99]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5%,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00] 其他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131]
浙江东日(600113) -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