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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光股份(301118)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恒光股份恒光股份(SZ:301118)2025-03-10 18:04

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45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4.22%[5] - 首次授予37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3.47%,占授予权益总额82.22%[5] - 预留8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75%,占授予权益总额17.78%[5]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8] 授予情况 - 2024年5月27日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人数60人,登记数量320.50万股,上市日2024年5月29日[16] - 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3月10日,授予价格7.86元/股,授予数量52.50万股[4][21][22] - 预留授予人数10人,占本计划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11.67%,占目前股本总额0.48%[23][24] 考核指标 - 首次授予部分2024 - 2026年考核,2024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15%或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12] - 若预留2024年三季度报告后授出,2025 - 2026年考核,2025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30%或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10] - 2026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45%或净利润不低于12,000万元[10][12] 解除限售 - 首次授予分三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30%、30%、40%[8] - 若预留2024年三季度报告后授出,解除限售比例为50%、50%[8] - 个人考评结果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80%、60%、0[13] 费用及资金 - 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摊销总费用594.30万元,2025 - 2027年分别为317.06万元、228.21万元、49.03万元[27] - 激励对象资金自筹,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28] - 激励计划筹得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0] 审批情况 - 2024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0日多次董事会、监事会会议通过相关议案,2024年4月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4][15][16] - 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履行必要审批程序,预留授予条件成就[31] - 律师事务所和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授予事项获必要批准和授权[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