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600811) - 东方集团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业绩造假 - 2020 - 2023年分别虚增营收38.97亿、48.65亿、65.43亿、8.25亿[3] - 2020 - 2023年分别虚增成本38.75亿、48.44亿、65.30亿、8.24亿[3] 处罚情况 - 公司被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1000万[8] - 张宏伟等多人被罚款及采取禁入措施[8][9] 财务数据 - 2024年6月17日公司及子公司存贷余额16.40亿、6.66亿[12] 退市风险 - 若触及重大违法或股价连续20日低于1元将退市[12][13] 承诺情况 - 控股股东承诺化解资金问题但未履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