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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世科(300422) - 《公司章程》(2025年3月修订)
博世科博世科(SZ:300422)2025-03-18 18: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2月1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155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5.33880389亿元[8] - 公司股份每股面值1元[16] - 公司股份总数为5.33880389亿股,均为普通股[18] 股东相关 - 发起人王双飞认购1513.305万股,占比33.6290%[16] - 发起人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833.814万股,占比18.5292%[16] - 发起人深圳市达晨财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认购694.881万股,占比15.4418%[16]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27] 股份变动 - 公司增加资本可采用公开发行股份等五种方式[21]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按规定程序办理[2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六种除外情形[2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短线交易收益的规定,董事会未在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以自己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30]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34]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42]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42][4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4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2]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7][58]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监事会可自行召集[5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10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或通讯通知[117][11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及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119] 经理与监事会 - 公司设经理1名、副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26][127]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146]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49]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153][15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55] - 单一年度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161] 其他 - 公司设立党委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组)[92]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与之相同[9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73][174][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