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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岭矿业(000655) - 参股管理办法
金岭矿业金岭矿业(SZ:000655)2025-03-19 19:17

参股投资规定 - 参股指公司及子公司在所投资企业持股比例不超50%且无实际控制力的股权投资[2] - 具有战略意义、以获得资源为目的新增参股投资,持股比例应不低于34%,原则上禁止新增持股低于34%的财务性参股投资[8] 重要参股公司条件 - 重要参股公司需满足持股比例大于34%等四个条件之一[12] - 重要参股公司投资额需大于3000万元[12] - 重要参股公司近3年平均年营业收入需大于10000万元[12] - 重要参股公司近3年净资产收益率需持续高于8%[12] 党建与文件管理 - 国有企业持股比例合计50%及以上的参股企业,党建工作原则上由持股比例最大的国有股东指导[13] - 对股东权益构成直接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议案、决议等文件资料,需在完成表决后1个月内递交公司治理部门存档[16] 财务监管与担保 - 加强参股公司财务监管,关注负债和流动性,对异常情况深入剖析并采取措施[18] - 严格控制对参股公司担保、借款,确需提供应按规定和程序,不超股权比例[23] 分红与产权管理 - 财务部门负责参股公司分红管理,包括督促分红、确认收益、收集完税资料[24,19] - 规范参股产权管理,及时办理登记手续,股权取得、转让按规定执行[21] 无形资产与信息收集 - 不得将字号等无形资产提供给参股公司,授权商标使用需严格条件和程序[23] - 派出人员定期收集参股公司信息并反馈,公司加强运行监测和风险管控[26] 评估与退出机制 - 建立参股经营投资评估机制,至少每年清查一次,实施分类管控[27] - 新增投资应在协议中设定退出条款,符合条件的参股股权应纳入退出范围[31,32] 监督与追责 - 加强内部监督,开展审计监督,重点关注参股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34] - 对参股经营投资中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35] 办法说明 - 办法由公司治理部负责解释[38]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8] - 公司其他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时以本办法为准[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