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蓝电(83077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惠好)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 - 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2] - 不得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2] - 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得有影响独立性的相关情形[2]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4]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受证券交易所或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4] -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4] - 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不得超总数二分之一[5]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受中国证监会以外其他有关部门处罚[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