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蓝电(830779) - 舆情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3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二会议通过舆情管理制度,表决5同意0弃权0反对[3] 组织架构 - 舆情工作组组长为董事长,副组长为董事会秘书,成员含高管和部门负责人[7] 信息管理 - 采集范围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官网、公众号等互联网载体[8] - 分重大和一般舆情,处理原则有快速反应等[10] 处置流程 - 一般舆情由董秘和信息披露办处置,重大舆情由组长召集会议决策[12] 保密与实施 - 内部人员对舆情保密,违规按制度处理,受损公司保留追责权[15][16] - 制度自通过日实施,制定、修改、解释权归董事会[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