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务概述 - 公司在香港从事物业投资业务,专注办公室及零售物业租赁和物业管理[7] - 公司投资物业组合涵盖核心商业区写字楼和市区优越地点零售商铺[7] - 公司是投资控股公司,附属公司主要在香港从事物业投资及管理[144]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4年公司收益较2023年略升约200万港元[7] - 2024年公司亏损约9670万港元,2023年亏损约6260万港元,主要因投资物业公允价值亏损所致[30][37] - 2024年收益约3730万港元,2023年为3540万港元,上升约200万港元[31][36] - 2024年毛利约3140万港元,2023年为3000万港元[37] - 2024年末公司已发行股本为36000港元,分为7.2亿股每股面值0.00005港元的股份[38] - 2024年末集团现金及银行结余约5320万港元,流动比率约为4.8 [38]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派储备约为3.72359亿港元,2023年约为3.69353亿港元[160] 租金收入关键指标变化 - 2024年公司租金收入约3240万港元,2023年为3110万港元[7] - 2024年来自出租办公室物业租金收入约1910万港元,占比58.9%,2023年为1790万港元,占比57.6%[7] - 2024年来自出租零售物业租金收入约1330万港元,占比41.1%,2023年为1320万港元,占比42.4%[7] - 2024年租金收入约3240万港元,2023年为3110万港元,其中办公室物业租金收入占比58.9%,零售物业占比41.1% [31] 物业管理费收入关键指标变化 - 2024年公司物业管理费收入约490万港元,2023年为430万港元[7] - 2024年物业管理费收入占公司收益总额约13.2%,2023年为12.2%[7] - 2024年物业管理费收入约490万港元,2023年为430万港元,占2024年收益总额约13.2% [31] 公司人员情况 - 陈彩云女士66岁,1992年1月加入集团,2015年4月起出任晋安集团有限公司行政总监,有逾31年香港物业投资及相关活动经验[16] - 王聪德先生66岁,2016年5月19日获委任为董事会主席兼非执行董事,有逾34年香港物业投资及管理经验、逾41年投资及融资公司工作经验[19] - 陈锦萍女士55岁,2017年12月15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等职,自2004年1月起为廖梁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有逾32年香港审计会计经验[20] - 王经纬先生42岁,2017年12月15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等职,拥有逾16年香港企业管理经验[22] - 熊梓仁先生37岁,2022年4月28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等职,有逾12年香港业务发展及策略规划等方面经验[23] - 王文扬先生39岁,2019年8月15日获委任为公司行政总裁,有逾10年香港物业投资经验[27] - 王家扬自2024年7月1日起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委任为太平绅士[16] - 王聪德于2017年6月30日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委任为太平绅士[19] - 陈锦萍自2000年7月起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自2000年6月起成为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会员、自2005年7月起成为其资深会员[20] - 王文扬于2007年8月获帝国科学、工程及医学院理事会认可为皇家科学院院士,于2012年7月获医学总会认可为注册执业医生[27]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董事会由4名男性和2名女性成员组成[71] - 集团员工男女比例约为1:2[72] 公司治理相关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有相关条文[6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体董事遵守证券交易标准守则规定标准[61] - 2024年董事会拟每年定期举行至少四次会议,已举行四次会议[75][76] - 2024年各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王家扬先生4/4、陈彩云女士4/4、王聪德先生4/4、陈锦萍女士4/4、王经纬先生3/4、熊梓仁先生4/4[76] - 2024年公司举行一次股东大会,即4月25日的股东周年大会[82] - 各董事出席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次数均为1/1[83] - 所有董事均参与持续专业发展并提供2024年培训记录[86] - 提名委员会由王经纬先生、陈锦萍女士及熊梓仁先生组成,王经纬先生为主席[88] - 2024年提名委员会举行一次会议[91] - 提名委员会成员出席2024年会议次数:王经纬先生1/1、陈锦萍女士1/1、熊梓仁先生1/1[9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薪酬委员会举行1次会议,成员出席率均为100%[95][9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向2名高级管理层支付的薪酬在0至100万港元之间[97]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审核委员会举行2次会议,陈锦萍女士和熊梓仁先生出席率为100%,王经纬先生出席率为50%[103][104]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已付/应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酬金总计83万港元,其中审核服务63万港元,非审核服务20万港元[106] - 薪酬委员会由熊梓仁先生、陈锦萍女士及王经纬先生组成,熊梓仁先生为主席[95] - 审核委员会由陈锦萍女士、王经纬先生及熊梓仁先生组成,陈锦萍女士为主席[99] - 审核委员会每6个月召开一次会议,检讨有关持续关连交易的报告[101] - 审核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保障对持续关连交易进行年度检讨[101] - 公司已委聘统一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为集团提供合规及全套公司秘书服务[107] - 统一之代表陈婉萦女士于2018年1月22日获委任为署名公司秘书[108] - 陈婉萦女士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参与不少于15小时相关专业培训[109] - 董事会于2018年3月8日采纳股东通讯政策[117] - 董事会每年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股东通讯政策进行检讨,认为该年度政策有效[129] - 除主席允许外,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决议案将以投票方式表决[116] - 公司将在董事会核准业绩后,在联交所网站及公司网站发布业绩公告[124] - 公司日后宣派及派付股息金额由董事会酌情决定,须符合公司章程文件及公司法,年度末期股息须经股东批准[130] - 董事会负责编制集团各财政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131] - 股东可将书面查询信函寄至公司香港主要营业地点,注明收件人为公司秘书[114] - 股东可根据细则及开曼群岛公司法(修订本)条文召开公司股东特别大会,程序载于公司网站文件[111] - 公司鼓励股东亲身参加股东大会,未能出席可委派受委代表,董事会成员等将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答提问[126] - 董事会将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责任转授予审核委员会,管理层确认相关系统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有效[134] - 公司采用风险管理政策,目标包括确保业务增长和财务稳定等[137] - 公司按《内幕消息披露指引》监管内幕消息处理及发布,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董事会检讨相关系统并认为有效[140] - 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公司组织章程文件无变动[141] 公司运营相关 - 2025年全球经济形势复杂,香港本地物业市场受压[8] - 公司将继续专注具弹性投资组合,寻找金融行业机遇[11] - 2024年末公司拥有38项投资物业组合,物业总实用面积约59887平方呎,应占物业总值约10.841亿港元[33] - 董事不建议就2024年度派付任何股息[42]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无需按上市规则披露规定向实体提供垫款[48]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无质押股份为公司债务等作担保[49]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无违反贷款协议重大条款[52]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无向联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作出担保[53] - 2024年末至报告日期无重大事项[54] - 2024年12月31日集团全职雇员16名,2023年为17名;2024年雇员福利开支约830万港元,2023年为900万港元[55] - 2024年集团无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等事项[56] - 集团业绩会因投资物业公允价值变动而波动,公允价值减少可能致集团溢利下降或年度亏损[146] - 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投资物业租金收入构成收益绝大部分,集团承担租赁物业相关风险[146] - 集团业务易受传染病影响,传染病爆发可能使集团收入减少[146] - 集团物业均位于香港,业务和收益受香港经济及房地产市场影响[149] - 回顾年度内集团无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致业务及营运受重大影响[151] - 公司不建议派付2024年度末期股息,2023年也无派息[155] - 2024年度公司无慈善捐款,2023年同样无[156] - 2024年2月23日,执行、非执行董事与公司重续服务合约,任期追溯自2024年1月16日起,再续期三年;独立非执行董事重续委任函,重续期三年[171] - 浩茂发展与晋安融资的经重续租赁协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物业月租金30万港元[17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晋安融资应付年度租金上限为360万港元,实际支付360万港元[173] - 公司将在2025年4月17日至4月25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157] - 王聪德先生及陈锦萍女士将在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并符合资格竞选连任[169] - 2024年度公司或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上市证券[166] - 公司已就董事及高级管理层责任作出适当投保安排[167] - 控股股东提供最多10亿港元贷款融资的财务资助,其中4亿港元无抵押循环贷款融资按一个月香港银行同业拆息加年利率0.4%计息,6亿港元按一个月香港银行同业拆息加年利率2.0%计息,贷款融资有效期18个月[179] - 贷款融资到期日经多次延长,第九次延长至2026年1月2日,其他主要条款不变[180] 股权结构相关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董事王聪德先生持有5.4亿股普通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75.0%[18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晋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4亿股普通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75.0%[18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吴嘉芳女士持有5.4亿股普通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75.0%[189] 购股权计划相关 - 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采纳购股权计划,目的是激励参与者并促进集团业务发展[194] - 截至报告日期,购股权计划项下可供发行的普通股股份总数为7200万股,占已发行股份的10%[195] - 自购股权计划采纳日期至年报日期,公司未根据该计划授出购股[196] - 行使购股期权每股认购价由董事会厘定,不得低于规定三者最高者[197] - 承授人接纳要约时需向公司支付1.00港元作为代价[197] - 因行使购股期权可发行股份数目上限合共不得超上市日全部已发行股份的10%及不时已发行股份的30%[197] - 任何12个月期间参与者因行使购股期权已发行及将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的1%[197] - 承授人行使购股期权不得超授出日期起计十年[197] - 购股期权计划有效期至2027年12月14日[197] 不竞争契据相关 - 契诺方自上市日期起至规定条件满足止期间遵守不竞争契据,2024年已完全遵守[198] - 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契诺方无违反不竞争契据承诺[19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不竞争契据条款无变更[198] - 契诺方持有认可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不超5%股权除外[199]
晋安实业(02292) - 202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