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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300403)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汉宇集团汉宇集团(SZ:300403)2025-03-24 21:30

2023 年 11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 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财务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 24 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 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 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 1 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汉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0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 下简称"财政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