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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医药(300233) - 内部审计制度
300233金城医药(300233)2025-03-27 20:40

审计部门设置与职责 - 公司设立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5] - 审计部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10] - 审计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提交上一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及次一年度工作计划[10] 审计档案管理 - 审计档案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销毁需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并经董事长签字[11] 审计工作流程 - 开展审计工作3日前向被审计对象发出书面审计通知书,专案审计除外[13] 申诉处理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5日内向董事长申诉[13] - 董事长接到申诉15日内根据权限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13] 内部控制评价 - 审计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4] - 审计部督促整改内部控制缺陷并后续审查[14] - 若内控有重大缺陷或风险,董事会应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14] 募集资金审计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7] 报告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形成决议[19][20]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并要求出具内控审计报告[20] - 公司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0]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审计报告,董事会需专项说明[20] 整改机制 - 公司建立整改机制,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22] 结果应用 - 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和决策依据[23] - 公司将重大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23]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23] 违规处理 - 被审计单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对相关人员处理[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