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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发兴业能源(00750) - 2024 - 年度业绩

公司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4年公司收入为4484454千元人民币,2023年为4360280千元人民币,同比增长约2.85%[3][4] - 2024年除所得税前溢利为34328千元人民币,2023年为28379千元人民币,同比增长约20.96%[3][4] - 2024年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为55137千元人民币,2023年为22743千元人民币,亏损扩大约142.44%[3][5] - 2024年年内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亏损为人民币(0.022)元,2023年为人民币(0.009)元,亏损幅度增大[3][5] - 2024年毛利为751205千元人民币,2023年为994876千元人民币,同比下降约24.50%[4] - 2024年融资成本净额为(448223)千元人民币,2023年为(520102)千元人民币,同比减少约13.82%[4] - 2024年资产总值为22805882千元人民币,2023年为21638452千元人民币,同比增长约5.39%[6] - 2024年权益总额为5303749千元人民币,2023年为5408746千元人民币,同比下降约1.94%[7] - 2024年负债总额为17502133千元人民币,2023年为16229706千元人民币,同比增长约7.84%[7] - 2024年所得税支出17058千元,其中当期所得税60245千元,递延所得税抵免(43187)千元;2023年所得税支出17650千元,当期所得税59381千元,递延所得税抵免(41731)千元[18] - 2024年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55137千元,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2521082千股,每股基本亏损0.022元;2023年应占亏损22743千元,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2521082千股,每股基本亏损0.009元[22] - 公司2024年收入为44.85亿元,较2023年的43.60亿元增加2.8%;毛利为7.51亿元,较2023年的9.95亿元减少24.5%[27][28] 各业务线收入占比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建筑服务收入3066637千元,占比68.38%;产品销售645191千元,占比14.39%;电力销售682585千元,占比15.22%;其他90041千元,占比2.01%;总收入4484454千元[17] 各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幕墙及绿色建筑业务收入减少55.5%,毛利率从8.0%降至0.5%[27][28][29] - 太阳能EPC业务收入增加192.0%,毛利率从7.7%降至5.7%[27][28][30] - 风能EPC业务收入为8.01亿元,毛利率为2.8%[27][28][31] - 电力销售业务收入减少10.8%,毛利率从59.2%降至56.0%,2024年末累计项目规模约1100兆瓦[27][28][32] 应收款项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4年应收客户合约其他贸易款项5785952千元,应收电价补贴2104758千元,应收票据11129千元,总计7901839千元,减拨备亏损1092228千元后为6809611千元;2023年总计6111527千元,减拨备亏损1019838千元后为5091689千元[23] - 公司2024年应收贸易款项为57.86亿元,2023年为43.83亿元;2024年应收电价补贴为21.05亿元,2023年为17.23亿元[24] 应付款项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2024年应付贸易款项及应付票据为43.25亿元,2023年为33.38亿元[25] 费用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分销开支增加170万元,增幅3.8%;行政开支减少1040万元,减幅3.4%[34][35] 债务相关情况 - 2024年末公司未偿还银行及其他贷款及应付债券约76.22亿元,实际利率3.3% - 6.8%;应付水发集团未偿还结余约2.45亿元,年利率6%[36] - 2025年3月4日公司完成发行第一批2025年公司债券,规模1亿元,票面利率3.45%,总本金不超15亿元,余14亿元计划下半年选择性发行[39] 会计政策相关 - 2024年公司应用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其修订本,对本年度及往年财务状况和表现无重大影响[10] - 已颁布但未生效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其修订本,部分将于2025 - 2027年生效,公司未提前应用[11][13]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将于2027年1月1日或之后年度期间生效,应用预计不对集团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正评估其影响[12] 公司运营及决策相关 - 公司董事预计集团有足够资源在可预见未来继续运营,采用持续经营的会计基准[9] - 董事不建议就2024年度派付股息,该年度公司未派付任何股息[20] - 公司指导委员会按四个主要业务分部评估业绩,依据年内毛利评估经营分部业绩[15][16] 公司组织架构相关 - 公司成立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主席为易永发先生,已审阅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业绩[4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评估委员会未指示受托人用公司资金在联交所购买股份支付股份奖励计划未执行奖励[43] 财务报告相关 - 公告所载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综合财务状况表等数字与2024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金额一致,先机会计师行未作核证[44] - 本年度业绩公告可在港交所及公司网站浏览,2024年年度报告将适时寄发股东并在相关网站刊登[45] 公司人员相关 - 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周广彦、陈福山、郭培栋;非执行董事为王素辉、胡晓;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肖创英、易永发、谭洪卫[45] 税务相关 - 中国大陆附属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部分附属公司享受15%优惠税率或“三免三减半”政策;香港注册附属公司按16.5%税率缴税,2024年无应课税溢利[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