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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洁股份(002763)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订对照表(2025年4月)
汇洁股份汇洁股份(SZ:002763)2025-03-31 18:31

关联人定义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4] - 修订后关联自然人仅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 关联交易定义修订 - 修订后关联交易对外投资不含委托贷款,提供财务资助提及含委托贷款等[3]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公司制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保证交易公允[2] 关联人名单管理 - 公司应参照规定确定关联人名单并及时更新,报证券交易所备案[5] 重大关联交易审议 - 重大关联交易需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5] 关联担保审议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5] 应披露关联交易审议 - 交易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净资产值0.5%以上,需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5] 交易累计计算原则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与关联人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6] 董事会审议要求 - 董事会审议重大关联交易(日常除外)需现场全体会议,董事不得委托出席或通讯表决[6] 日常关联交易审议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金额分别提交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无金额提交股东会[6]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管理 - 已审议且条款未变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在定期报告披露履行情况[6] - 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需重新提交审议[6]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并提交审议披露,超预计需重新审议[7] 股东会表决规则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 独立董事职责 - 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公允性及是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发表意见,可聘请中介[8] 资金往来关注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注公司是否被关联人占用资金[8] - 独立董事、监事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8]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关联交易披露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9]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括交易概述、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表决情况等内容[9] 豁免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已披露且内容未显著变化的关联交易协议可豁免部分规定[10] - 一方现金认购、承销另一方公开发行股票等,公司可免予履行相关义务[10] - 一方依据另一方股东会决议领取股息等,公司可免予履行相关义务[10] - 经证券交易所同意,一方通过公开招标等与公司达成交易,公司可免予履行相关义务[10] 制度表述调整 - 根据新《公司法》将全文“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10] 条款序号调整 - 修订后制度条款序号依次调整,涉及条款相互引用也做相应变更[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