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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领控股(00061) - 2024 - 年度业绩
00061绿领控股(00061)2025-03-31 22:40

公司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4年公司收入为120,234千港元,2023年为95,680千港元[2][3] - 2024年公司毛利为16,361千港元,2023年为15,637千港元[2][3] - 2024年公司年度溢利为1,561,226千港元,2023年亏损3,339,315千港元[2][3][5] - 2024年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溢利为1,577,500千港元,2023年亏损1,803,269千港元[2][3] - 2024年持续经营业务年度亏损为241,236千港元,2023年为193,519千港元[3] - 2024年已终止经营业务年度溢利为1,802,462千港元,2023年亏损3,145,796千港元[3] - 2024年每股盈利为300港仙,2023年每股亏损343港仙[4] - 2024年年度其他全面收益为197,271千港元,2023年为支出5,385千港元[5] - 2024年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全面收益总额为1,772,688千港元,2023年亏损1,796,762千港元[5] - 2024年公司资本亏绌总额为2,480,302千港元,2023年为3,713,613千港元[7]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约为1316.2万港元(2023年:无)[14] - 集团有累计亏损约118.59亿港元(2023年:135.37亿港元)[14] - 集团流动负债超出其流动资产约20.40亿港元(2023年:71.72亿港元)[14] - 集团负债总额超出其资产总值约24.80亿港元(2023年:37.14亿港元)[14] - 集团总借贷12.50亿港元(2023年:65.06亿港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仅约201.6万港元(2023年:1.18亿港元)[14] - 2024年持续经营业务向外部客户销售收入为120,234千港元,2023年为95,680千港元,同比增长约25.66%[28] - 2024年持续经营业务分部溢利为20,056千港元,2023年为6,999千港元,同比增长约186.56%[28] - 2024年未分配收入为4,231千港元,2023年为2千港元,同比增长约211,450%[28] - 2024年融资成本为249,707千港元,2023年为186,001千港元,同比增长约34.25%[28] - 2024年除税前亏损为237,514千港元,2023年为189,795千港元,同比增长约25.14%[28] - 2024年银行利息收入为7千港元,2023年为10千港元,同比下降约30%[31] - 2024年政府补助为0千港元,2023年为88千港元,同比下降100%[31] - 2024年可换股贷款票据实际利息开支为29,696千港元,2023年为0千港元[32] - 2024年中国企业所得税即期税项开支为3,722千港元,2023年为3,724千港元,同比下降约0.05%[35] -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的年度溢利2024年为18.02462亿港元,2023年亏损31.45796亿港元[40] -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溢利2024年为15.775亿港元,2023年亏损18.03269亿港元[43] -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年度亏损2024年为2.41236亿港元,2023年为1.93519亿港元[45] -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的年度溢利2024年为18.18736亿港元,2023年亏损16.0975亿港元[46] -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2024年为5545万港元,2023年为3.55642亿港元[47] - 贸易应付款项2024年为4834.1万港元,2023年为2413.8万港元[49] - 法定股本2024年和2023年均为200亿港元,已发行及缴足股本2024年和2023年均为52.6万港元[50] - 已终止经营业务经营活动现金净额2024年流出2828.7万港元,2023年流入1.3332亿港元[41] - 已终止经营业务投资活动现金净额2024年流出1.11974亿港元,2023年流出1.05402亿港元[41] - 已终止经营业务融资活动现金净额2024年流入582.5万港元,2023年流出5570.8万港元[4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约为1316.2万港元[54] - 2024年12月31日,集团有累计亏损约118.59亿港元,流动负债超出流动资产约20.40亿港元,负债总额超出资产总值约24.80亿港元[54] - 2024年12月31日,集团总借贷约12.50亿港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仅约201.6万港元[54] -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年内亏损约2.41亿港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约1.94亿港元增加[82] - 集团年内收入约1.20亿港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约9568万港元增加约2455万港元或25.7%[82] - 集团年内毛利约1636万港元,毛利率约为13.6%;2023年12月31日毛利约1564万港元,毛利率约为16.3%[83] - 集团年内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约1407万港元,较2023年的约1368万港元增加约39万港元[84] - 集团年内融资成本约2.50亿港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1.86亿港元增加约6371万港元[85] - 2024年12月31日集团资产总额约1.50亿港元,负债总额约26.30亿港元,资本亏绌总额约24.80亿港元[88] - 2024年12月31日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总额约202万港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约1.01亿港元减少[90]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5.26亿股每股面值0.001港元的已发行股份,与2023年12月31日相同[93] - 集团回顾年内持续经营业务的员工成本总额(包括董事酬金)约651.2万港元(2023年12月31日:约592.3万港元(经重列))[103] - 2024年,集团向最大客户销售占销售总额约72%,向五大客户销售占销售总额约100%[105] - 2024年,集团向最大供应商采购占采购总额约33%,向五大供应商采购占采购总额约97%[105] 公司债务相关情况 - 2017年可换股票据余下未偿还本金金额为4000万美元(相当3.12亿港元,连同违约利息),已到期及逾期偿还[15] - 2024年及2023年12月31日,与收购附属公司代价相关的其他应付款项账面价值约人民币1.20亿元(相当于约1.27亿港元,2023年:1.32亿港元,连同违约利息)已到期及逾期偿还[15] - 2024年12月31日,应付联营公司款项约为4.76亿港元(2023年:无),须按要求偿还[15] - 2024年12月31日,2017年发行余下未偿还本金额为4000万美元(相当于3.12亿港元)的可换股票据连同违约利息已到期及逾期偿还[55] - 2024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约人民币1.1971亿元(相当于约1.2729亿港元)的其他应付款项连同违约利息已到期及逾期偿还[55] - 2024年12月31日,集团仍未偿还的应付联营公司款项约4.7561亿港元当中载有按要求偿还的条款[55] - 截至综合财务报表获批准及授权刊发日,公司未接获任何针对公司的清盘呈请,除2022年催款函外无新催款函,逾期结余未结清[55] - 公司与2020年票据持有人将本金总额3.95亿港元可换股票据到期日延至修订契据完成日期的第二周年当日[71] - 公司正与2017年票据持有人磋商,寻求延期及/或和解可能性,但偿还时间表未落实[62] - 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接获2017年票据持有人法定要求偿债书,三周内未偿还债项,且无进一步诉讼通知[62] - 2022年11月3日集团接获其他债权人催缴函,目前仍在协商延长其他应付款项还款到期日[63] - 截至公告日期,集团正与联营公司协商应付联营公司款项还款期[64] - 2020年可换股票据按每股0.22港元兑换价向中国能源及郝女士分别发行3.80亿港元及1500万港元本金总额[91] - 2022年6月17日,公司接获2017年票据持有人赎回未偿还本金4000万美元的全部2017年可换股贷款票据的追索函[99] - 2022年7月22日,公司接获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支付2017年可换股贷款票据项下的8494.373872万美元[100] 公司业务线相关情况 - 集团主要从事木薯淀粉业务、煤炭业务、系统集成服务及软件解决方案业务[8] - 2024年1月19日完成重组后,集团不再拥有对山西煤炭集团董事会的控制权,其财务业绩不再综合入账[9] - 公司经营分部包括持续经营的木薯淀粉业务、煤炭业务、系统集成服务及软件解决方案,以及已终止经营的采矿业业务[23][24] - 已终止经营的采矿业业务分部资料于附注9披露[25] - 公司根据产品及服务划分业务单位,管理层个别监察经营业绩以进行资源分配和表现评估[25] - 主要经营决策者审阅其他分部资料以监察分部表现和分配资源[26] - 2024年1月19日,晋能将山西煤炭集团41%股权(含委派董事权利)转让给山西焦煤,由西山煤电管理,集团对山西煤炭集团董事会不再有控制权[72] - 年内山西昌通煤炭贸易业务总收益约8884.3万港元,占集团综合总收益约23416.9万港元的约37.9%,集团决定终止该业务[73] - 集团推出策略性重建措施强化核心煤炭业务,将资源转移至核心业务提高利润率[74] - 山西昌通在2020 - 2023年财政年度分别占集团综合总收益约0%、24.1%、14.7%、11.6% [75] - 恒佰泰主要业务包括煤炭加工、混合、销售及提供相关服务[76] - 2024年5月29日,恒佰泰就山西钢结构储煤棚订立三年租赁协议,有效期自2024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集团为煤炭混合业务设备投资约226.1万港元[77] - 恒佰泰年内收入约12023.4万港元,2023年约9568万港元[78] - 集团在柬埔寨探索与木薯相关农业及深加工业务商机[79] - 集团寻求系统集成服务及软件解决方案分部相关业务机会[80] 公司持续经营相关情况 -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需与可换股票据持有人、其他应付款项债权人、联营公司达成还款协议,增加煤炭业务盈利能力,获取外部融资[17] - 若无法持续经营,可能需对资产账面价值、负债等进行调整,影响未反映在综合财务报表内[18] - 公司采取与相关方协商还款期、增加煤炭业务盈利能力、获取外部融资等措施改善财务状况[19] - 董事认为集团将拥有足够营运资金履行未来十二个月到期的财务责任,已考虑与可换股贷款票据持有人、其他债权人、联营公司的协商,增加煤炭业务盈利能力及寻求外部融资等事项[59] - 董事认为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恰当,但集团能否持续经营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61] - 集团持续经营取决于与票据持有人、债权人、联营公司达成协议,增加煤炭业务盈利能力及获得外部融资等[61] - 公司加大煤炭业务投资后,该业务收入稳步增长,预期该分部将产生现金流入改善财务状况[65] - 集团与多家金融机构及/或其他投资者接洽融资集资,但未达成协议,将持续探索机会[66] - 假设成功落实措施,有望于2025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综合财务报表去除不发表意意见[66] 会计准则相关情况 - 本年度公司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修订,对财务表现、状况及披露无重大影响[20] - 已颁布但未生效的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其修订,生效时间从2025 - 2027年不等[21]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将于2027年1月1日或之后生效,预期影响损益表呈列和未来财务报表披露,公司正评估影响[22] 公司治理及合规相关情况 - 公司有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认为其均具独立性[112] - 公司董事会由2名执行董事及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114] - 公司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企业管治守则[113] - 公司主席兼行政总裁由谢先生担任,偏离企业管治守则C.2.1条[114] - 公司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证券交易行为守则[115] - 审核委员会由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已审阅集团年内综合财务报表[116] - 公告所载集团2024年12月31日相关财务报表数字已由核数师核对一致[117] - 本公告可于联交所及公司网站查阅,2024年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