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8]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12] -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备案,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13][14]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6]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7][18]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2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0] - 重大资产重组溢价超20%等情况需提供网络投票平台[22]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7]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7]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33]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3] - 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等需特别决议通过[35]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30%需特别决议通过[35]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由普通决议通过[34] 其他规定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特别提示[34]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37]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2个月内实施[38]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38] - 上市公司无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停牌[40] - 股东会召集等不符要求,证监会责令改正[40]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违规,证监会责令改正,严重时禁入[40] - 规则“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42] - 规则经股东会通过生效,涉及上市公司内容自首发日起执行[42] - 规则修改需股东会审议通过[42] - 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43]
苏盐井神(603299) -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