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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瑞林(603257) - 中国瑞林公司章程
中国瑞林中国瑞林(SH:603257)2025-04-07 04:15

股权结构 -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认购2070万股,占比23%[16] - 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设立时认购1620万股,占比18%[16] - 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认购900万股,占比10%[16]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等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4][25] 股东大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50] - 年度股东大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5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9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0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8] - 正常情况下,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53] - 利润分配方案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实施[155]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48]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续聘或变更须单独发布信息披露公告[164]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在报纸公告[175]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