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核准首次发行2700万股,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3]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1,202,081元[5] - 公司发起人认购6000万股,出资方式为净资产,出资时间为2013.08.31[15] - 公司股份总数为151,202,081股,全部为普通股[15] 股份回购 - 特定情形回购股份,(一)(三)(五)项回购期限不超十二个月,(六)项不超三个月[23] - 按规定收购股份后,(一)项10日内注销,(二)(四)项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3] - (三)(五)(六)项收购股份,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3] - (六)项回购股份,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股价跌幅累计达20%或股价低于近一年最高收盘价50%可触发[22] - 以现金回购股份,当年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计算[24] 股份转让与质押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3]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6]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3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特定担保事项需特殊审议[3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情况提供担保需特殊审议[39]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特定财务资助事项需特殊审议[40]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股东大会审议[4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情况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2][43]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5]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5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57]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8]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8]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0] -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特别决议通过[74]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投票表决,关联交易决议需经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相应比例通过[77]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9]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的1/2[89] - 多种违法违规情况人员不能担任董事[86][87]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1名[95] - 多种交易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99][10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101] - 董事会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02][104][106] - 董事会设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1] - 多方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10日内召集[111]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时可随时通知[111]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2] - 关联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113]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15] 其他人员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需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119][120]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可设副总经理,总经理等为高级管理人员[128][129][130]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32] - 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40] - 公司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4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4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52]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54] - 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对利润分配作出决议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派发事项[154] - 公司无重大投资等事项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55] - 不同发展阶段及资金支出安排下,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有规定[157] - 多种情况公司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157]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8] 其他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164] - 公司通知送达日期有不同规定[16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通知债权人及公告时间有规定[173][174][17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0]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80] - 公司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180] - 清算组通知债权人及公告时间有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间有规定[181][182] - 控股股东定义[190]
正川股份(603976)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