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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森股份(300335)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4月)
迪森股份迪森股份(SZ:300335)2025-04-09 19:48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7] - 关联自然人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7] 决策程序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普通事项出席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7] - 特别决议事项须出席非关联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17] 交易审批 - 董事长可决定与关联自然人低于30万、与关联法人低于300万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担保、财务资助除外)[18]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以上、与关联法人300万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担保、财务资助除外),需董事会审议批准[19] - 与关联人3000万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担保、财务资助及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交易除外),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9] 其他规定 - 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20]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0]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2] - 与关联人签订超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23] - 需股东大会批准且超3000万、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日常经营有关除外),应聘请证券服务机构评估或审计[32] 担保与财务资助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3] - 不得为董事等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方委托理财按发生额累计计算适用规定[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