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行(603776) - 永安行: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振华)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钱振华) 作为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 规定,在2024年的工作中,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 监督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 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钱振华,1963年4月生,本科学历。曾任常州市法律顾问处律师工作者、常州市第 二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省第一家试点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合作律师、常州联合律师事务所合 伙律师、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任江苏永创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常州市仲裁委 员会仲裁员、常州市第三届及第四届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 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