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为科技(603496) -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会计政策变更 - 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变更,按解释18号执行,未变更部分按前期规定[4][6][7] - 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4] - 原计入“销售费用”等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追溯调整[9] 变更影响 - 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3] - 合理变更,能客观反映财务和经营,符合规定,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10][11]
会计政策变更 - 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变更,按解释18号执行,未变更部分按前期规定[4][6][7] - 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4] - 原计入“销售费用”等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追溯调整[9] 变更影响 - 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3] - 合理变更,能客观反映财务和经营,符合规定,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