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华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辉玉)
嘉华股份嘉华股份(SH:603182)2024-12-09 18:25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 - 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培训证明[2]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7]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独立性与不良记录限制 - 特定持股及亲属不具独立性[5] - 近12个月有特定情形不具独立性[5]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批评有不良记录[7] 审查情况 - 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