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展(002163) -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关于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致: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经办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 在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 2061 号新保辉大厦 17 楼会议室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 "法律、法规",为本法律意见之目的,未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 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所经办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事实并基于本所经办律师对有 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本所经办律师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