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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兴纸业(002067) - 回购报告书
景兴纸业景兴纸业(SZ:002067)2025-04-16 17:34

回购计划 - 公司拟用8000万元 - 15000万元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A股,回购价上限4元/股[3] - 预计可回购2000万股 - 3750万股,占2024年10月29日总股本1.68% - 3.14%,占2025年3月31日总股本1.59% - 2.98%[3] - 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3] 股本变动 - 2024年10月29日至2025年3月31日,总股本因注销回购股份减少1193.98万股,因可转债转股增加7516.225万股[4] 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约818288.45万元,净资产约557373.02万元,货币资金约122677.77万元,资产负债率31.82%[11] - 按回购金额上限15000万元测算,占总资产1.83%、净资产2.69%、货币资金12.23%[11] 合规情况 - 公司董事等在董事会作出决议前六个月内无买卖股份情形,无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12] - 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收到相关人员在回购期间及未来三、六个月的增减持计划[12] 股份用途 - 回购股份用于转换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在披露结果后36个月内完成转让,未转让部分将注销[12] 决策程序 -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11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14]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董事会转授权管理层实施,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15][16] 信息披露 - 2024年10月31日公司披露回购股份方案相关公告,11月1日披露10月3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11月15日披露11月13日登记在册的相关股东持股情况,11月20日披露回购方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年4月12日披露回购获银行融资支持情况[17][18] - 回购期间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每增加1%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20] - 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21] - 回购实施期限过半仍未实施回购,董事会将公告原因和后续安排[21] - 回购期限届满或实施完毕,公司停止回购,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1] 风险提示 - 回购存在股价超上限、重大事项、资金未到位、监管新规等导致无法实施或需调整条款的风险[22] 后续安排 -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