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远股份(600955) -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殷鹏刚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候选人需有5年以上法律等履职必需工作经验[2] - 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无独立性[3] - 在持股5%以上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3] 不良纪录限制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纪录[4]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纪录[4] 其他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6年[4]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