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变更 - 公司拟增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经营范围[2] 公司章程修订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3]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召集程序或表决方式轻微瑕疵且未影响决议实质的,不可请求撤销[3]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等情况,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也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4] - 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4] 董事任职规定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5]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相关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5] - 担任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5] 董事会规定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5]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将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 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5] - 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不能履行职责的董事[5]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决议[5] - 董事会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等方案[5]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6]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6]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7]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章程另有规定除外[6] - 股东会违反规定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前向股东分配利润,股东须退还利润[6] - 公司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7] - 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8]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股东会决议之日起30日内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7]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7]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8]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8] - 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8]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8]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8][9]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申报债权[9] - 清算组发现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申请破产清算[9] 其他 - 本次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章程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定为准[9] -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9]
锐奇股份(300126) -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