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投资与现金支出 - 未来12个月内交易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且超3000万元为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6] 现金分红条件与比例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6]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20%[6] 现金分红说明与披露 -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需作说明[7] - 特定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占总资产50%以上,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50%需说明[8] - 现金分红金额达或超当期净利润100%且达或超当期末未分配利润50%需披露相关内容[8] 公积金提取与转增 - 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积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 - 公积金转增后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2] 高送转与利润分配流程 - 报告期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9]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两个月内完成派发[12] 政策调整与预案审议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7] - 公司董事会制定股东回报规划需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14]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未提预案与沟通监督 - 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提现金分配预案需说明原因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16] - 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应与股东沟通交流并答复问题[17] -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方案可能损害权益有权发表意见[19] -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等情况进行监督[19]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等方案及执行情况[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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