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4]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5]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8]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8] 特殊事项审议要求 - 董事会审议财务资助事项须经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6]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7]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4] - 提案未获通过,1个月内若无重大变化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1]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18]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9]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可联名书面提议延期,提议者应明确再次审议条件[21]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也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15]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通过书面传签、电话会议等通讯方式进行[15]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计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16]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安排会议记录、纪要、决议记录,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21][22]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4]
锐奇股份(300126) - 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