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环境(002573)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2] - 纳入评价范围主要单位资产总额占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之比为94%[6] - 纳入评价范围主要单位营业收入占合并报表营收总额之比为99%[6] 缺陷情况 - 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4][11] - 报告期内无财务报告内控重要缺陷[11] -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要缺陷[11]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一般、重要、重大缺陷潜在错报金额标准[8] - 非财务报告内控一般、重大缺陷损失金额标准[9] 子公司股权 - 北京清新环境大气技术有限公司等子公司股权比例分别为100%、80%等[7] 其他情况 - 针对内控一般缺陷制定整改措施,不构成实质影响[11] - 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12] 影响说明 - 信息系统不同缺陷对数据完整性和业务影响[10] - 不同缺陷负面消息流传范围及声誉损害情况[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