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测试(300354)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4] - 特定情形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7]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发书面通知[10]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13] 会议出席与表决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出席提请撤换[14]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7]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有多种表决方式[21] - 提案通过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5] - 董事回避时按无关联关系董事规则表决,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6] 提案审议与处理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0] - 部分董事认为无法判断时会议暂缓表决[31]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可全程录音[32] - 秘书安排记录,出席董事签名[33]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37] - 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决议披露前保密[38] 决议落实与档案保存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通报[39]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