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 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废止[1] - 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表述统一改为“股东会”[1] - 法定代表人辞任,需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3] 股份相关 - 已发行股份数为1,516,870,176股,均为普通股[7]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8] - 收购本公司股份需满足特定情形,部分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9][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3]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股份类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有权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1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24] 重大事项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29][30]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等情况,需股东会审议[30] 会议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股东会[32]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34]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88] - 现金分红需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等条件[91]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2]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经董事会决议[106] - 公司分立、减少注册资本需编制相关清单并通知债权人[107][108] 董事会与董事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62] - 董事会会议需五名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68] 独立董事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2]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74]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7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78]
华泰股份(600308) - 华泰股份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