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尼电子(603595) - 东尼电子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东尼电子东尼电子(SH:603595)2025-04-18 18:3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6月9日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2,442,326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232,442,326股,均为普通股[19] 股东信息 - 发起人沈新芳持股3825.00万股,持股比例51.00%[17] - 发起人沈晓宇持股2633.25万股,持股比例35.11%[17] - 发起人罗伟强持股292.50万股,持股比例3.90%[17] - 发起人吴月娟持股66.75万股,持股比例0.89%[17] - 发起人新余润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345.00万股,持股比例4.60%[17] - 发起人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37.50万股,持股比例4.50%[17]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出售股票数量占比不超过50%[27]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5]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5]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4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4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44]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人,设董事长1人[104]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10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114][115]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19][120] 管理层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9名,董事会秘书1名,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130][131][140][147]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连选可连任[134][14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8]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64] 会计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72][173]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73]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82][183][184]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