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东(600148) - 长春一东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9 日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要求,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就独立董事贾新宇、马鸿佳、于旭的独 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贾新宇、马鸿佳、于旭的任职经历以 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 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