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报告期为2024年1 - 12月,报告期末为2024年12月31日[12] - 公司原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南星座2幢1单元701室,变更后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月明路199号1号楼15层[15] - 公司股票为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为杭州热电,代码为605011[17] -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 - 1至1001 - 26,签字会计师为刘勇、毛邦威、卢金海[18] - 公司是浙江省较早建成的热电联产企业,地域覆盖多地工业园区[37] - 国家将背压式热电联产列入鼓励和支持类别,公司符合产业政策[37] - 公司有超40年热电联产经营历史,形成良好运营管理模式[37] - 公司以“贡献清洁能源,服务区域发展”为使命,构建“1235”总体发展战略,力争“十四五”末实现规模增长[79] - 2025年公司开展“产业发展、绿色转型、建设一流”主题年行动,实施“八大攻坚”,打造“八个热电”[80] - 公司强化主责主业,完善“两保一优”服务体系,探索智慧能源布局[80] - 公司加快绿色转型,完成临江环保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拓展绿色能源业务[81] - 公司实现科技赋能,推进综合能源转型升级项目,完善科技工作机制[81] - 公司深化管理提升,健全内部管理体系,构建与投资者良性互动[81] - 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实际情况基本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8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4年营业收入35.41亿元,同比增长7.64%[20][27] - 2024年归母净利润2.12亿元,同比基本持平,增长率为0.30%[20][27] -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6亿元,同比减少2.37%[20] -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4亿元,同比减少25.33%[20] - 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31亿元,同比增长6.78%[20] - 2024年末总资产40.77亿元,同比增长7.51%[20]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53元/股,与上年持平[21] -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49元/股,同比减少2.00%[21] - 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41%,较上年减少0.63个百分点[21] - 公司本期营业收入35.41亿元,同比增长7.64%,主要因煤炭贸易收入增加;营业成本31.68亿元,同比增长9.63%,主要因煤炭贸易成本增加[40][41] - 公司研发费用2754.90万元,同比增长171.37%,主要因新增研发项目并加大投入;财务费用910.25万元,同比下降41.65%,主要因利息支出减少[40]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34亿元,同比下降25.33%,主要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2.21亿元,同比下降825.49%,主要因购建长期资产等现金支出增加[40]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34亿元,下降25.33%,因销售现金减少[61]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2.21亿元,下降825.49%,因购建资产等现金增加[61]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0.93亿元,同比增加4.56亿元,因偿还债务现金减少[61]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上期期末数为1000万元,占总资产0.26%,本期期末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为-100%[62] - 合同资产本期期末数为1.0043690993亿元,占总资产2.46%,较上期期末增长124.75%[63] - 在建工程本期期末数为2.2351595611亿元,占总资产5.48%,较上期期末增长127.58%[63] - 使用权资产本期期末数为4253.26381万元,占总资产1.04%,较上期期末增长4466.39%[63] - 合同负债本期期末数为5392.633579万元,占总资产1.32%,较上期期末增长221.19%[63] - 2024年12月31日受限货币资金为153.22091万元,受限应收账款为5480.666268万元,合计5633.887178万元[64]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为6401.6万元,占净利润比率为30.20%[115][11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92048亿元,现金分红比例为90.68%[12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119701314亿元[118][12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4.041487516亿元[121] -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76.8万元,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情况不适用[167] - 2024年度实际关联交易预计金额11731.5万元,实际发生金额6555.89万元[168] -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为0,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为0[172]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2500万元,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1.656亿元[174] - 公司担保总额(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为1.656亿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7.1%[174]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为0,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为0,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为0,三项担保金额合计为0[174]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报告期内售电量5.7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8.28%[39] - 公司报告期内售汽量592.43万吨,同比下降5.37%[39] -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354,081.03万元,同比增长7.64%[39] - 公司报告期内热电销售收入171,015.68万元,同比下降12.26%[39] - 公司报告期内煤炭贸易收入167,730.06万元,同比增长36.04%[39] - 公司报告期内归母净利润21,197.01万元,同比基本持平[39] - 热电联产收入17.10亿元,同比下降12.26%,成本13.95亿元,同比下降12.24%,主要因蒸汽和电力销售量及价格下降[41][43][44] - 煤炭贸易收入16.77亿元,同比增长36.04%,成本16.46亿元,同比增长36.21%,主要因煤炭销售量增加[41][43][44] - 浙江地区主营收入同比增长9.10%,成本同比增长11.30%;上海地区主营收入同比下降9.86%,成本同比下降7.27%[43][46] - 电力生产量70074.90万千瓦时,同比下降7.14%,销售量57318.37万千瓦时,同比下降8.28%[48] - 自产蒸汽生产量521.60万吨,同比下降6.68%,销售量503.98万吨,同比下降6.67%;外购蒸汽销售量88.45万吨,同比增长2.08%[48] - 煤炭销售量215.54万吨,同比增长58.96%,库存量9.00万吨,同比下降39.23%[48] - 公司与伊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履行金额40.82亿元(不含税)[49] - 热电联产直接材料本期金额11.37亿元,占比35.89%,较上年同期降14.44%[51] - 煤炭贸易外购成本本期金额16.46亿元,占比51.97%,较上年同期增36.21%[51] - 火电收入为2.788315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08%;光伏发电收入为80.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35%[68] - 公司总装机容量为170.35MW,其中浙江省热电联产131.5MW,分布式光伏4.43MW;上海市热电联产33MW,分布式光伏1.42MW[69] 公司项目进展 - 公司完成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38] -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计划投资6913.53万元,实际投入6984.257565万元,投入进度101.02%,2024年9月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86][188] - 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项目计划投资301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初验,部分已投入使用,预计2025年12月达到整体预定可使用状态[186][189] - 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计划投资6706.96万元,暂缓实施[186] - 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项目计划投资4000万元,已投入4000万元,投入进度100%[186] - 公司将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变更为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投入6913.53万元[187] - 2024年3月因供热负荷高,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3锅炉无法按原计划停运改造,整体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4年9月[188] - 2024年2月4日公司变更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对项目实施进度产生影响,预计2025年12月达到整体预定可使用状态[189] - 2025年4月17日公司决定继续暂缓实施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因下游产业发展、供热负荷增长未达预期[190][193] 公司股东及股权相关 - 公司原控股股东城投集团将61.63%(计24,660万股)公司股份无偿划转至能源集团,2023年3月10日完成过户登记,控股股东变更为能源集团[138] - 杭实集团将16%(计6,400万股)公司股份无偿划转至华丰集团,2023年11月3日完成过户登记,二者为一致行动人[138] - 控股股东能源集团承诺自股票上市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股份,6个月内股价触发条件锁定期延长至少6个月[139] - 股东杭实集团承诺自股票上市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股份,6个月内股价触发条件锁定期延长至少6个月[139] - 股东华视投资承诺自股票上市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股份,6个月内股价触发条件锁定期延长至少6个月[140] - 股东杭热壹号、杭热贰号、杭热叁号承诺自股票上市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股份,执行事务合伙人任职等情况有股份转让限制,6个月内股价触发条件锁定期延长至少6个月[140][14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许阳等承诺自股票上市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股份,任职等情况有股份转让限制,6个月内股价触发条件锁定期延长至少6个月[142] - 能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确认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143] - 能源集团承诺避免同业竞争,若违反承诺将承担赔偿责任[143] - 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保证交易公允[144] - 控股股东能源集团和持股5%以上股东杭实集团、华视投资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减持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除权除息,减持底价相应调整[146] -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10%,启动股价稳定方案第一阶段措施;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该净资产,启动第二、三、四阶段措施[147] - 公司决定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3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完毕[149] -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能源集团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方案,获批后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公司披露计划3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开始增持[149] -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价格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每个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10%,不高于30%[150] -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方案,获批后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公司披露计划3个交易日后开始增持[15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价格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每个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现金分红税后金额与税后累计薪酬额的10%,不高于30%[152] - 董事、高管增持股份资金不高于上一年度现金分红税后金额与税后薪酬累计额的30%[153] - 公司回购股票资金不超过上一年实现净利润的30%[154] - 触发股价稳定方案后,若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稳定方案终止[154] - 若相关增持或回购资金使用完毕,稳定股价方案终止[154] - 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方案导致股权分布不符上市条件,方案终止[154] -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10个交易日内未协商确定具体措施,公司需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154] - 公司未履行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应说明原因并承担责任[155] - 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股份方案,其持有的热电集团A股锁定期延长6个月[155] - 董事、高管未履行职责,暂停领取薪酬或津贴直至履行责任[155] -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195] - 2024年7月1日,公司5名股东的279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197]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5138户,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为29697户[199]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户,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也为0户[199] 公司人员相关 - 董事长刘祥剑税前报酬总额为82.18万元[89] - 董事、总经理俞峻税前
杭州热电(605011) - 2024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