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铭股份(301105)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水东)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钟水东,作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忠实勤勉,积 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 将2024年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钟水东,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注册 会计师,毕业于浙江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06年7月至2007年5月,就职于捷普电 子(广州)有限公司,担任生产主管;2007年5月至2008年7月,就职于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担任审计员;2008年7月至2011年3月,就 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担任高级审计员;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