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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科高新(601798) -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蓝科高新蓝科高新(SH:601798)2025-04-18 21:44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并任命[6] 股东权利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起诉违规董事等[8] 独立董事补选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时,公司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9] 会议相关 - 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9]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6] - 会议通知提前三天发,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委员需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可委托,独董只能委托其他独董[17] - 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并提供信息[1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不少于十年[17] - 通过的议案、决议会议结束两日内书面通报董事会[17] 审计工作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决策前期准备,提供财务报告等资料[13] - 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安排[19] -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记录情况[20] -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和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均需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20] - 对年度财务报告表决,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核[20] 细则施行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