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范围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1]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5] 内部控制情况 - 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4]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陷[42]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陷[43] -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其他重大事项[44] 公司制度建设 - 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与监事会等组织机构[12] - 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审计及提名、薪酬与考核三个专门委员会[13] - 公司建立了涵盖员工聘用等多方面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6]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并配备专职内审人员[17] - 公司建立独立财务部门,会计人员接受专业培训,重要岗位人员有专业技术证书[22] - 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会计政策、核算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22] 业务流程规范 - 公司在日常会计处理中及时对账,编制年报前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23][24]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并提交相关机构审议确认[24] - 公司对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严格授权批准程序,报告期无违规事项[25] - 公司严格规范采购与付款流程,报告期无违规事项[26][27] - 公司建立完善资产流程制度,采取措施保证财产安全完整,报告期无违规事项[28] 缺陷定量标准 -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总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的5%[35] -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为总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的3%≤错报<5%[35]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损失≥1000万人民币[39]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为500万人民币≤损失<1000万人民币[39]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定量标准为损失<500万人民币[39] 其他情况 - 报告期内未发生安全、环保及职业健康事故[21]
多浦乐(301528)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