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恒运A(00053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恒运集团恒运集团(SZ:000531)2025-04-21 16:18

业绩数据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99亿元,同比下滑10.86%[4] - 202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7亿元,同比下滑43.15%[4] 保荐人情况 - 保荐人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为每月1次[3] - 保荐人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为1次[4] - 保荐人现场检查次数为1次[4] - 保荐人发表专项意见次数为8次[4] - 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培训次数为1次,培训日期为2025年4月8日[5] - 保荐人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为无[3] 公司承诺 - 承诺人保证在资产等方面与上市公司分开,不占用资金,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8] - 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承诺保持中立,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提供新业务机会[8] - 承诺方保证与上市公司无显失公平关联交易,减少交易,保证价格公允[9] - 广州发展电力企业承诺特定区域除参股外无发电供热项目,不损害穗恒运利益[9] - 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保持中立,穗开电业及其子公司无火力发电业务收入,未来不从事[9] - 穗开电业及其子公司拟建分布式能源站与穗恒运集中供热业务无竞争关系[9] - 穗开电业及其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与穗恒运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无竞争关系[9] - 若承诺人未履行承诺将承担赔偿责任,优化业务资产使其符合注入条件[8] - 若承诺方违反关联交易承诺,承担全部责任,赔偿上市公司损失[9] - 公司将在五年内解决与穗恒运部分业务同业竞争问题[10] - 能源集团认购穗恒运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来源合法合规[11] - 自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能源集团及关联方不减持穗恒运股份[11] - 若发行结束前12个月增持不超过发行人已发行的2%股份,认购股份18个月内不得转让[11] - 若发行结束前12个月增持超过发行人已发行的2%股份,认购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11] - 若发行后持股比例上升,发行前所持股份18个月内不得转让[11] -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10] - 关联交易价格按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价格确定,保证公允性[10] - 公司将协助穗恒运及其子公司办理不动产审批手续[11] - 若违反承诺,公司将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10][11] 股份限制 - 诺德基金等公司同意自穗恒运A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12] 业务变动 -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2022年6月转让房地产业务子公司,7月25日办理完毕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12][13] - 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13] 人员变更 - 2025年2月,中信证券委派廖俊民接替李威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14] 监管处罚 - 2024年1月5日,中国证监会因中信证券保荐恒逸石化可转债项目问题对其出具警示函[14] - 2024年4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因中信证券对方大智源科技尽职调查问题对其出具监管函[14] - 2024年5月7日,公司及保荐代表人秦国安、李天智因保荐江苏博涛智能热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未勤勉尽责被中国证监会出具警示函[15] - 2024年5月8日,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凌鹏、浦瑞航因对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履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15] - 2024年8月5日,公司及保荐代表人陈健健、赵倩因保荐的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扣非净利润为 - 63,392.83万元被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出具警示函[15] - 2024年11月8日,公司因对深圳市皓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过程核查程序不到位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函[15] - 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开展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不足被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责令改正等[15]

恒运集团-穗恒运A(00053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