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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药业(300519) - 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新光药业新光药业(SZ:300519)2025-04-21 16:28

分红规划 -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4] 利润分配 - 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优先现金分红[7] - 现金分红需该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且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8] 分红比例 - 无重大投资计划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6][9] - 目前现金分红在当次分配中比例最低20%[10] 特殊情况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9]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9]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9] 政策调整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