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龙杰(603332) -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 - 审计公司和董事会认为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8][14]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5] - 自2024年12月31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16] 评价范围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之比为100%[18]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为100%[18]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致错报与营收、资产相关时,重大、重要、一般缺陷定量标准[23]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与营业收入、资产相关损失,重大、重要、一般缺陷标准[24] 缺陷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一般缺陷[25]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一般缺陷[26][28] 未来展望 - 报告期内纳入评价范围业务与事项已建立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未来将继续完善[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