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彩虹集团(003023) -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彩虹集团彩虹集团(SZ:003023)2025-04-21 19:52

战略委员会 - 决议内容违法无效,决策程序违法利害关系人可60日内申请撤销[2]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增补人选,未达该人数暂停职权[5] - 会议应于召开前3日发出通知[9]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2]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4] 审计委员会 - 决议内容违法无效,决策程序违法利害关系人可60日内申请撤销[20] - 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2]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增补[23]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会议应于召开前3日发出通知[30]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33] - 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3]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33]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非现场方式做决议时委员不得拒绝签署相关文件[34]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35] - 委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35] 提名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42]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2]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42] - 因委员变动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未达人数前暂停职权[43] - 会议应于召开前3日发出通知[47]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50]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50]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5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决策程序违规,利害关系人可在决议做出之日起60日内向董事会提出撤销[57] - 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59] - 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发出通知[64]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含三分之二)出席方可举行[67]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67]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67]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68]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69] 工作细则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71]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71] - 细则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