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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集团(00302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彩虹集团彩虹集团(SZ:003023)2025-04-21 19:52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3]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4]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5]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送达通知[7] 会议变更与出席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8]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8] - 一名董事一次最多接受两名董事委托出席[10] 表决与决议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书面进行[14] - 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16] - 担保决议需特定条件通过[16] - 董事回避时决议有特殊规定[17] 其他规定 - 按授权行事,不得越权[20] - 利润分配等决议按审计报告情况处理[18] - 提案未通过短期内不重审[18] - 提案不明确会议暂缓表决[19] - 记录含多项内容,秘书制作决议记录[20] - 董事签字确认,可说明不同意见[21] - 决议公告按规则办理,人员需保密[22]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