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峰集团(601515) - 东峰集团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海燕)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本人王海燕作为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 为"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峰集团"或"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 2024 年度(以下所称"报告 期"亦指代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12 年 9 月至今任职于中南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担任副系主 任职务,2016 年 2 月至 2018 年 2 月以香江学者身份在香港科技大学从事研究工 作,现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制度的 要求,且本人具备独立性,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主 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