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奥普光电(002338) -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薪酬及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奥普光电奥普光电(SZ:002338)2025-04-21 21:05

企业负责人薪酬构成 - 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构成[4] 企业规模与系数 - 上年度合并营业总收入15亿元以下,企业规模系数取1;15亿元(含)以上,取2[9] 岗位系数 - 党委书记、董事长岗位系数为1.0,总经理岗位系数范围0.9 - 1.0,其他负责人岗位系数在0.6 - 1.0范围内[12] 考核指标权重 - 年度考核指标中定量指标占80%权重,定性指标占20%权重[16] 考核目标值 - 营业总收入、净利润等指标,上年度同比增长,本年度考核目标值不低于上年完成值的110%;上年度同比下降,不低于前三年完成值平均值的110%和上年完成值的110%两数较高值[18] 考核扣分 - 营业总收入、净利润预算值与完成值差异超30%及以上,依据差异程度在考核总分扣减2 - 5分[1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0,扣1.5分;0≤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0.4,扣1分;0.4≤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0.8,扣0.5分[21] 亏损考核评分限制 - 公司亏损,年度考核评分不得高于90分;亏损比例达上年未经审计净资产10%(含)以上,当年考核评分不得高于70分[21] 任期激励 - 任期激励在任期内本人年度薪酬总和的10%以内,根据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24] -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周期一般为三年[24] 绩效年薪预发 - 上年度公司合并营业收入15亿元以下,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2倍按月平均预发;15亿元(含)以上,以基本年薪1倍按月平均预发,且基本年薪和预发绩效年薪合计不超上年度年薪月标准70%[24] 绩效年薪兑现 - 经考核确定绩效年薪后,递延第一年度兑现70%,第二年度兑现20%,第三年度兑现10%[25] 任期激励兑现 - 任期激励收入在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后一次性兑现,不得提前预发[27] 福利保障 - 公司建立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不得超国家、公司所在地统一规定标准[32] 薪酬倍数关系 - 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与公司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保持合理倍数关系,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增幅原则上不高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当年职工平均工资未增长,绩效年薪不得增长[34] 资料保存 - 企业负责人离任后,薪酬方案和考核兑现个人收入原始资料至少保存15年[34] 绩效年薪兑现限制 - 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原则上不兑现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37] 办法执行时间 - 本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25考核年度起执行[39] 指标基准分与权重 - 营业总收入、净利润、经济增加值(EVA)指标基准分分别为30分、30分、40分,合计100分,指标权重为70%[42] 考核综合得分计算 - 考核综合得分=(Σ定量指标考核得分×指标权重+Σ定性指标考核得分×指标权重)×经营难度系数-考核扣分[42] 财务比率指标 - 财务比率指标权重合计为10%,两项指标基准分各100分,计分区间70 - 110分[43] 定性指标 - 定性指标权重合计为20%,基准分100分,计分区间70 - 110分[45] 经营难度系数计算 - 经营难度系数=合并净利润系数×40%+营业总收入系数×20%+现金分红系数×40%[48] 系数取值 - 合并净利润≥10000万元,合并净利润系数=1.5;合并净利润=4000万元,系数=1.4等[49] - 营业总收入≥10亿元,营业总收入系数=1.5;营业总收入=6亿元,系数=1.4等[49] - 现金分红≥2000万元,现金分红系数=1.5;现金分红=1500元,系数=1.4等[49] 指标得分 -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年化增长率≥10%,得分为50分;年化增长率=6%,得分为30分等[51] - 主营业务收入年化增长率≥目标值,得分为50分;年化增长率=基准值,得分为30分等[51] 考核目标值 -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年化增长率考核目标值为10%[53] - 年营业收入≤3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年化增长率考核目标值为12%;3亿元<年营业收入≤10亿元,考核目标值为10%[54] 指标得分细化 -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年化增长率≥10%,得50分;年化增长率=6%,得30分;年化增长率≤0,得0分[55] - 基期年营业总收入在3亿元以下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化增长率≥12%,得50分;年化增长率=8%,得30分;年化增长率≤0,得0分[55] - 基期年营业总收入在3亿元至10亿元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化增长率≥10%,得50分;年化增长率=6%,得30分;年化增长率≤0,得0分[55] - 基期年营业总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化增长率≥8%,得50分;年化增长率=5%,得30分;年化增长率≤0,得0分[55] 加分项 - 企业在战略实施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加3 - 5分[55] 主营业务收入现金比扣分 - 0.8≤主营业务收入现金比<1,扣2分;0.6≤主营业务收入现金比<0.8,扣4分;0.4≤主营业务收入现金比<0.6,扣6分;主营业务收入现金比<0.4,扣8分[55] 任期激励收入发放比例 - 任期激励收入发放比例=考核得分/100,如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年化增长率低于0,不发放任期激励收入[56] 企业资本成本率 - 企业资本成本率为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