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科科技(301196)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 - 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9] - 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由董事会在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产生[6]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临时会议特定情况召开,会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20]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 可现场或通讯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其他方式[22] 职责与工作流程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控,部分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召集人负责召集主持会议、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等[15] - 提案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应提供研究讨论情况[17] - 会议通知含地点、时间、议程等,可多种方式发出[21] - 出席和列席人员需在记录签字,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24]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4] 委员要求 - 委员需按时出席、发表意见、行使投票权,可提讨论议题[16] - 与所议事项有利害关系应回避[24] - 不能出席可委托其他委员,每人不能同时接受2名以上委托[24] - 连续2次未出席且未委托或未提书面意见,或一年内出席不足会议总次数四分之三,视为不能履职[25] 报告与生效 - 审计部报告由负责人签发,提交审计委员会[27] - 审计委员会报告由召集人或授权委员签发,提交董事会[27] - 高级管理人员重大或特殊事项可报审计委员会并建议开会[27] -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