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科科技(30119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修订)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4]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7]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8] 履职规定 - 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视为不能履职[18]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并辞职,未辞董事会解除职务[20] - 因特定情形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20] - 任期届满前可辞职,应书面说明情况[20]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20]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3]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有明确内容要求[26]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相关事项应经专门会议审议[27]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3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9] - 年度述职报告应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1] 公司支持 - 为专门会议召开提供便利支持[29] - 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32]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4] - 重大事项决策提前通知并提供资料[35] - 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及履职资源获取[34] - 董事会秘书为履职提供协助[36] - 承担聘请中介等费用[35] - 给予适当津贴[3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