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志机电(300503) - 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修订稿)
股东回报规划 -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坚持现金分红为主[4] 利润分配审议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单独表决通过[4] - 监事会审核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5] 政策调整条件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多环节通过[7][8] 分红规则 - 优先现金分红,当年未现金分红不得发股票股利[9] - 符合条件应年度分配,也可中期现金分红[10]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15]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15]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15] 其他 - 规划自股东大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8] - 公告于2025年04月18日发布[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