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普光磁(002902)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注销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四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注销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铭普光磁")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铭普光磁本次激 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注销 及回购注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