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晨科技(300542)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北京天一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6.9628%股权 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 十三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整体方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 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