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乐股份(301036)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 - 董事会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1] -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4] 制度建设 - 公司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制定系列规章制度[5] - 制定系列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范管理[9] - 建立全面预算管理体系规范预算程序[13] 职能设置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内外部审计相关工作[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担风险管理职能[11] 业务管理 - 对造价大于100万项目聘请第三方审计提供造价咨询服务[16] - 建立销售、收款和收入确认业务授权批准制度,专人复核收入确认[15] - 规范采购与付款各流程,不同部门负责不同环节[15] 资金与交易管理 - 建立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无资金安全重大问题[15] - 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监事会、独立董事监督核查[17] - 明确对外担保审批权限,报告期内无违规对外担保事项[17] 信息管理 -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发布,按规定提交应公布信息[17] 缺陷评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经营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金额划分[24]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直接财产损失金额与资产总额比例划分[25][26] 报告期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27] -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28] - 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