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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缆检测: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50
国缆检测国缆检测(SZ:301289)2024-12-13 20:27

业绩总结 - 2023年营业收入26,108.89万元,2022年为20,867.97万元,2021年为21,854.68万元[6] - 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457.43万元,2022年为7,360.85万元,2021年为7,321.47万元[6]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0.96元/股,2022年为1.04元/股,2021年为1.16元/股[6] - 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89%,2022年为11.40%,2021年为20.74%[6] - 2023年资产总额122,380.44万元,2022年为116,871.01万元,2021年为61,277.21万元[6] - 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4,204.60万元,2022年为89,680.34万元,2021年为39,427.01万元[6] 激励计划 - 激励计划拟授予不超51.34万股限制性股票,占股本总额约0.66%[2][13] - 首次授予不超46.21万股,占股本总额约0.59%,占授予权益总额约90.0%[2][13] - 预留授予不超5.13万股,占股本总额约0.07%,预留部分占授予权益总额约10.0%[2][13]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拟48人,占正式员工总数19.67%[16] - 王晨生等3人获授限制性股票均为190万股,各占授予总量3.7%,占公司总股本0.0244%[18][19] - 丁薇霞等2人获授限制性股票均为165万股,各占授予总量3.2%,占公司总股本0.0212%[19] - 于晶获授限制性股票128万股,占授予总量2.5%,占公司总股本0.0164%[19] - 其他核心骨干人员42人共获授3593万股,占授予总量70%,占公司总股本0.4606%[19]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价格为每股25.68元[20]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年[23] -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授予条件达成之日起60日内首次授予权益,预留部分12个月内确定授予日[24] -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24个月、36个月、48个月[27] - 限制性股票各批次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3%、33%、34%[28]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 授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制性股票,20%部分锁定至任职(或任期)满后兑现[31] 业绩考核 - 2023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95元/股,且不低于行业平均值[40] - 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1.24%,且不低于行业平均值[40] - 2023年研发费用率不低于8.75%,且不低于行业平均值[40] - 2023年新增参与制修定国家、行业等标准数量不低于12项[40] - 2023年新增申请发明专利数量不低于15项[40]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每年考核一次[49] - 2025年每股收益不低于1.08元/股,对应归母净利润8424.00万元,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43%,研发费用率不低于9.10%[49] - 2026年每股收益不低于1.21元/股,对应归母净利润9438.00万元,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3.97%,研发费用率不低于9.15%[49] - 2027年每股收益不低于1.37元/股,对应归母净利润10686.00万元,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4.44%,研发费用率不低于9.25%[49] - 2025 - 2027年每年新增参与制修定标准数量不低于15项[49] - 2025 - 2027年每年新增申请发明专利数量不低于15项,其中新领域发明专利数量不低于2项[49] 其他 - 激励对象绩效评价得分按100分制计算,达到60分及以上满足授予时绩效考核要求[42] - 计算行业平均值时,剔除增长率大于600%和小于 - 600%的极端样本[40] - 外部董事占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36] - 个人绩效评价得分N≥90,个人绩效系数为100%;80≤N<90,班子成员绩效系数85%,其他成员90%;60≤N<80,班子成员绩效系数60%,其他成员70%;N<60,绩效系数为0%[52][53] - 若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公司按规定回购注销[51] - 激励对象发生特定违法违纪情形,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取消解除限售,公司按规定回购注销[47][48] - 若公告日至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相应调整[56] - 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多种情况,有对应计算公式[57][58][59][60]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多种情况,有对应计算公式[61][63][64][65][66] - 授予数量和价格调整需董事会审议,特殊情况需股东大会审议,还需律师出具意见并公告[67] - 激励计划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监事会、律师、上海市国资委、股东大会等审核批准[68][69][70][71][72] - 股东大会表决激励计划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单独统计并披露部分股东投票情况[72] - 解除限售前需确认激励对象是否满足条件,未满足则回购注销[76] - 公司具有计划解释和执行权,按规定对激励对象考核,履行纳税等义务[78][79][80]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配合完成授予和解除限售程序[79] - 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协议,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履行申报和信息披露义务[79][80] -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超过51.34万股,授予总成本最高为1318.41万元[95] - 2025 - 2029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对净利润影响金额分别为268.96万元、403.43万元、280.16万元、136.35万元、31.75万元[95] - 公司与激励对象纠纷若60日内未协商解决,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诉讼[89]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或内控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情形应终止计划[100] - 公司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等情形按计划继续执行[101] - 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等被解除劳动关系,已授未解锁股票按授予价回购注销[102] - 激励对象被交易所谴责等情形,已授未解锁股票按授予价和回购时股价孰低值回购注销[103] - 董事、高管任期届满前因个人原因离职,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按授予价和回购时股价孰低值回购注销,离职6个月内返还已获收益[104] - 激励对象因非个人原因职务变更等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按实际服务年限折算授予权益,调减部分按授予价回购注销,剩余按规定处理[105] - 激励对象退休按首个限售期服务年限折算首次授予权益,达到条件解除限售,未达条件按授予价和回购时股价孰低值回购注销,退休后违规董事会可回购[105] - 激励对象因组织任命等成为不能激励人员,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回购注销[106] - 激励对象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按授予价和回购时股价孰低值回购注销未解除限售股票,公司可追回已解除限售收益[106] - 股东大会审议前变更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变更由股东大会决定,不得提前解除限售和降低授予价(特殊情况除外)[107] - 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终止由股东大会决定[108] - 终止激励计划时,公司回购注销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按《公司法》处理[108] - 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需向证券交易所申请,经确认后由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108] - 本计划发布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