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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瑞达(002983)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自查表
芯瑞达芯瑞达(SZ:002983)2025-04-22 21:27

财务与合规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及内控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2] 股权激励 - 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未超过10年[3] - 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及其他形式财务资助[2] - 激励名单经监事会核实[2] 考核与限售 - 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4]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4] -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不少于12个月[4] - 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4] 审议与责任 - 监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有利于公司发展且无损害股东利益意见[4]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发表专业意见[4]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 - 股东大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5] - 公司保证填写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承担法律责任[5]